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校办发[2018]56号文修订版的《核工业南昌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评定办法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各班级按照文件要求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经班级评选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及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原则,现将通过评审的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学生名单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26日,名单中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791—85999474
举报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举报受理人员:王莲红 陈子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3.20
附件: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
18级免学费公示表(21年春季).xls
19级免学费公示表(21年春季).xls
19级助学金公示表(21年春季) .xls
20级免学费公示表(21年春季).xls
20级助学金公示表(21年春季).xls
|